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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
2010/04/09 00:07游婉琪
【記者游婉琪綜合報導】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,扶植弱勢家庭幼兒享有學前教育機會,家有92年9月2日至93年9 月1日間出生、就讀幼稚園或托兒所的5歲幼兒,家長可於4月30日前申請「教育部扶幼計劃」,經比對核定條件符合,即可享有就學補助。
為簡化民眾申請手續,教育部建制資訊平台,將家戶年所得、家庭子女數及排富條件等資料交叉比對。98學年度第2學期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採計97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,家長於期限內向幼兒就讀園所索取扶幼計畫申請表,園所在家長提出補助申請後,會主動從系統進行比對及協助後續申請補助事宜。
教育部表示,如家長對比對結果存有疑義,或幼兒父母親的身分證統一編號號有誤或無身分證,而無法由相關部會取得查調資料者,則請家長自行提供財稅及相關佐證資料,再向園所提出申請。
在政府有限的財政情形下,教育部秉持讓學前幼兒幸福成長的施政理念,逐年擴大扶幼計劃補助對象,使幼兒能享有均等的就學機會,在學前階段逐步適應社會生活,培養良好生活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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